6月30日,第四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将在我市举行——传承人:“非遗”保护的核心所在
6月30日,第四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将在我市召开,此次论坛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与传承机制建设”为主题,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体系构建、传承人的责任与义务、传承人的认定、保护与退出机制、项目保护单位在传承机制建设中的职责等议题。日前,记者就此类议题采访了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管理办公室主任龚平和苏州大学艺术学院院长李超德教授。
传承人认定三要素:有传、会做、肯教
苏州市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8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6位,到目前为止,已公布的两批苏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25位。
根据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资助办法(修订稿)》精神,申报苏州市级非遗传承人的条件是:“凡有明晰传承谱系,曾长期从事并有能力、有意愿继续从事传承工作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可申请为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行业内公认具有最高艺术或技艺的水平;2、掌握某种被确认为是稀有或特殊的传统艺术或技艺;3、在一定区域内被公认为通晓某项重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形式和内涵。”
龚平表示,以上条件通俗地说,要申报苏州市级传承人的基本条件是“有传、会做、肯教”。首先,“有传”是指传承谱系一般应能够追溯到清末民初,其中比较重要的一点是,技艺并不简单地等于传统技艺,没有传承谱系的无师自通或自学成才不能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次,“会做”是指必须在业内或一定区域内被公认,或者是具有稀有或特殊传统艺术或技艺的;“肯教”则是在“有传”、“会做”的基础上,从艺者有能力、有意愿做好传承工作。
从这些要素出发,申报、认定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不等同于个人职称的审评,所以在今年申报第三批市级“非遗”传承人的要求就已经明确:已认定有苏州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市级非遗项目,原则上此次不再申报代表性传承人。同时,根据去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已经明确了要取消传承人的终身制,“我们正在探索通过建立传承考核机制,采取亮‘黄牌’、设‘预警线’等措施,使得非遗项目得以有效传承。”龚平表示。
苏州“非遗”保护有四个重要节点
李超德长期关注苏州工艺美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他认为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可能孤立于物质文化遗产之外来谈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以及“传承人和工艺流程研究”离不开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归纳起来有四个重要的节点值得我们关注,同时也是苏州非遗保护的方向。”
首先是对苏州工艺美术的本体研究,包括对苏州工艺美术初创、形成、发展、繁盛和转型各阶段之情况,对形式、技术、风格、成就、更迭演化之原因、生产者群体及消费者群体、苏州工艺美术与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之关系进行系统完整的研究,并作出相应评价。从而,揭示苏州工艺美术发展的内在规律和总体特征;探求苏州工艺美术由区域性发展为全国性,进而走向国际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演进轨迹,把握内在机制和动力结构;分析当代工艺美术的生存方式,寻找传统手工艺为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的新途径。其次是江南乡土艺术抢救发掘与研究。以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的视角研究乡村民间艺人这一特定群体的艺术活动,不仅关注他们的创作行为和作品内涵,更关注他们的精神空间和生存状态。通过实地走访、深度沟通、跟踪调查,发掘、记录和整理江南乡土艺术资料,并对其加以多学科的审视,重新读解传统文化中宝贵的人文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三是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从明清苏州社会经济、社会文化思潮、社会心理、社会风尚、文化市场等方面,研究传统手工艺、戏剧曲艺的传承,乃至传统饮食制作技艺兴衰的历史进程、社会原因以及与民俗文化的关系。
最后是传承人和工艺流程的研究。有关方面应该运用记录口述史的方法,对传承人、著名艺人进行深入访谈,抢救记录他们的亲历、亲见、亲闻以及手艺的口述技艺,使普通人的生活、社会的变迁、大众对社会的认识、技艺的操作等鲜活的内容能更多地进入研究领域,以“活史料”来拓展研究视野,活跃研究思路,弥补材料之不足,提高研究成果的可信度,为传承人建档,为工艺流程和活态制作工艺建立信息库。
传承人培养领域的两个认识误区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苏州现有的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平均年龄已经达到65岁,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平均年龄更已超过了70岁。
目前,影响“非遗”技艺有效传承的最大问题是相当一部分项目后继乏人。“非遗”传承的主要特征是“口传心授”,一般都学习周期较长、工序繁复、技艺提高进展缓慢,工作条件也较为艰苦。如果要达到较高水平,获得较好效益,则需要从业者数年甚至十几年的艰苦努力和不断学习。但是社会经济发展导致一些传统行业渐渐脱离现代社会,产品难以满足当代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导致市场日益狭小。———这种供需矛盾直接导致了“老行当”乏人问津的现实。
龚平表示,解决“非遗”传承人后继乏人的难题,首先需要走出两个认识上的误区:一个是苏州的“非遗”项目能否外传?苏州作为一个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人民生活水平相应比中西部地区要高。现在,苏州的年轻人不再愿意学习苏州自己的传统技艺了,但有一些外地的年轻人却慕名而来,主动上门。缂丝国家级传承人王金山等都遇到这样的情况,说这样的徒弟收不收?前些年,大家确实对此有过顾虑,但现在认识基本上统一了,只要自身学艺条件好就应该收。“因为苏州过去的传统技艺大师中有不少就是当时的新苏州人,他们加入到苏州传统技艺传承发展的队伍中来,一定会在苏州的文化大背景下更好地传承和弘扬苏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非遗技艺能否通过现代教育制度来传承?这个问题其实早就有了答案,如历史上苏绣技艺就有张謇创办、沈寿担纲的刺绣艺术学校女工传习所,更有吕凤子创办的正则女校开设刺绣科。现在,这方面的实践范例就更多了:如镇湖街道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设了多年的苏绣技艺大专班,已有学生毕业后回到了镇湖绣娘群体中;东渚镇也与苏州技师学院合作开设了传统工艺大专班; 苏州技师学院从2010年起开设传统工艺美术班,有缂丝、木雕等项目,招收愿学、自身条件较好的学生,并拜国家级传承人王金山等为师,由这些传承人制定教学计划,担纲专业教学任务。“因此,我们从今年起对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中的传承人项目资助经费在继续资助、扶持传承人的同时,尝试对学艺者进行奖学与鼓励,并将逐步建立健全对获得奖学鼓励的学艺者今后的继承技艺绩效考核与从业规范等方面的机制。”龚平表示,该专项资金还将尝试联手相关项目传承人和相关职业技术学校,合力采取一些措施来鼓励传统技艺传承班的学生学好传统技艺。如将与缂丝项目国家级传承人王金山和苏州技师学院商议,在对王金山的传承资助中,明确一定经费用于对该校传承班缂丝学艺者的奖励,在使用管理上明确学艺者必须达到的技艺要求、责任要求等,共同管理,共同考核,探索结合现代教育制度与传统技艺资源合力培养苏州传统技艺后继人才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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